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资本的跨国流动和国际贸易不断发展。一方面,外币资本参股内资银行,外资企业在我国开办外商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向内资企业或国内市场不断注入外币资本;另一方面,内资企业与国际市场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断增加,逐步向国际市场拓展业务,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竞争的程度不断加深,规模呈增长趋势,正在由资本输入向资本输出转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经常会涉及外币业务。
小企业的外币业务由外币交易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构成。
这里所称外币,是指小企业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记账本位币,是指小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会计以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尺度,但由于企业的经济活动往往涉及多种货币,这就要求会计核算选择某一种具体的货币来统一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综合披露企业的各项信息。会计主体确定记账本位币后,其他的货币币种为非记账本位币,即会计概念上的外币。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四条规定:外币交易,是指小企业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小企业的外币交易包括: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和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例如,国内某做服装贸易的小企业向国外一家企业出口商品,以美元结算货款;为从英国购入一批原材料,该企业向银行借入一定金额的英镑;该企业接受外币现金捐赠;等等。这些都属于外币交易。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是指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换算为以记账本位币表示的财务报表。《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小企业应当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财务报表。
记账本位币,是指小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这一货币最能反映小企业主要交易业务的经济结果。在一般情况下,企业采用的记账本位币都是企业所在国使用的货币,记账本位币是与外币相对而言的,凡是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都是外币。
小企业选定记账本位币,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实务中,小企业选定记账本位币,通常应综合考虑上述两项因素,而不是仅考虑其中一项,因为小企业的经营活动往往是收支并存的。
在有些情况下,小企业根据收支情况难以确定记账本位币,需要在收支基础上结合融资活动获得的货币或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时所使用的货币,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判断。但这并不意味着小企业管理层可以根据需要随意选择记账本位币,小企业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只能确定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应当注意的是,记账本位币的选择必须以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为归宿。选择记账本位币,其实质就在于为实体确定一种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统一的计量尺度,为决策者提供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性、可靠性理所当然地成为企业选择记账本位币应当考虑的因素。不仅如此,相关性、可靠性还是评价企业记账本位币的选择是否恰当的最终标准。如果一个以人民币为主要货币环境的企业选择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这不仅会给投资者使用会计信息带来诸多不便,甚至会使提供的会计信息失去相关性,而且会给企业管理当局的决策造成误导。
【例15-1】丙公司为国内一家婴儿配方奶粉的加工企业,其生产的婴儿配方奶粉主要面向国内出售,销售收入主要以人民币计价。如果丙公司的原材料牛奶主要来自国内牧场,并且加工技术、机器设备和主要技术人员均由国内企业提供。则根据上述标准(1)和(2),丙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如果丙公司的原材料牛奶全部来自新西兰,主要加工技术、机器设备及主要技术人员均由新西兰方面提供,那么根据上述标准(1)和(2),难以确定丙公司的记账本位币。这时需要考虑标准(3)。假定丙公司为满足采购原材料牛奶等所需新西兰元的需要,向新西兰某银行借入20亿新西兰元,期限25年,该借款是丙公司当期流动资金净额的5倍。由于丙公司原材料采购以新西兰元结算,并且丙公司经营所需要的营运资金,即融资获得的资金也使用新西兰元,所以,丙公司应当以新西兰元为记账本位币。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小企业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小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除外。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通常是指小企业主要产生和支出现金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要使用该环境中的货币最能反映小企业的主要交易业务的经济结果。小企业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小企业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实发生了重大变化,并且需要在附注中披露变更的理由。
小企业因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应当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这里所称即期汇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折算后的金额作为以新的记账本位币计量的历史成本,由于采用同一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所以并不会产生汇兑差额。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四条规定:外币交易,是指小企业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小企业的外币交易包括: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和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小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折算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两个环节:一是在交易日对外币交易进行初始确认,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二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项目进行折算,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小企业在交易日对外币交易进行初始确认时,涉及折算汇率的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两种折算汇率,即期汇率和交易当期平均汇率。
1. 即期汇率
汇率,是指两种货币相兑换的比率,是一种货币单位用另一种货币单位所表示的价格。根据表示方式的不同,汇率可以分为直接汇率和间接汇率。直接汇率,是指一定数量的其他货币折算为本国货币的金额;间接汇率,是指一定数量的本国货币折算为其他货币的金额。通常情况下,人民币汇率以直接汇率表示。银行的汇率有3种表示方式,即买入价、卖出价和中间价。买入价指银行买入其他货币的价格,卖出价指银行出售其他货币的价格,中间价是银行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平均价,银行的卖出价一般高于买入价,以获取其中的差价。
上述无论买入价还是卖出价,均为立即交付的结算价格,也就是即期汇率。即期汇率是相对于远期汇率而言的,远期汇率是在未来某一日交付时的结算价格。即期汇率一般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企业发生单纯的货币兑换交易或涉及货币兑换交易时,仅用中间价不能反映货币买卖的损益,需要使用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
2. 交易当期平均汇率
当汇率变动不大时,为简化核算,企业在外币交易日或对外币报表的某些项目进行折算时也可选择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例如,以欧元兑人民币的周平均汇率为例,假定欧元兑人民币每天的即期汇率为:周一8.60,周二8.65,周三8.70,周四8.60,周五8.55,周平均汇率为(8.60+8.65+8.70+8.60+8.55)÷5=8.62。月平均汇率的计算方法与周平均汇率的计算方法相同。
如果汇率波动使得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不适当,则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
小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
【例15-2】新华公司(小企业)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其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新华公司于2022年9月1日从国外甲公司进口一批原材料N,货款共计50 000美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为1美元=6.38元人民币。新华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进口原材料的增值税41 470元人民币,货款尚未支付。新华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 借:原材料—N(50 000×6.38) | 319 000 | ||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41 470 | ||
| 贷:银行存款 | 41 470 | ||
| 应付账款—甲公司 | 319 000 |
【例15-3】承接【例15-2】,新华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从银行借入100 000美元,期限3个月,年利率6%(等于实际利率),借入的美元暂存银行。借入当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43元人民币。新华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100 000×6.43) | 643 000 | ||
| 贷:短期借款—人民币 | 643 000 |
【例15-4】承接【例15-2】,2022年11月14日,新华公司与某外商乙公司签订投资合同,当日收到乙公司投入资本10 000美元,当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7元人民币,假定投资合同约定汇率为1美元=6.9元人民币。新华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 借:银行存款(10 000×6.7) | 67 000 | ||
| 贷:实收资本 | 67 000 |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小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会计处理。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汇兑损失计入财务费用,汇兑收益则计入营业外收入。
这里所说的货币性项目,是指小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例15-5】承接【例15-2】,新华公司至年末未支付上述从甲公司进口原材料N的款项50 000美元。2022年12月14日,新华公司向国外丙公司出口一批商品,货款共计20 000美元,货款尚未收到,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42元人民币。假定2022年12月31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50元人民币,则新华公司2022年年末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 借:应收账款—丙公司 | 1 600 | ||
| 贷:营业外收入—汇兑收益 | 1 600 |
|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 6 000 | ||
| 贷:应付账款—甲公司 | 6 000 |
【例15-6】承接【例15-2】,2022年12月31日,新华公司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时,发现存货仅剩原材料N,历史成本为50 000美元,交易日折合319 000元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1美元=6.50元人民币。但由于原材料N为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所以新华公司不需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余额做调整,仍然为319 000元人民币。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小企业应当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财务报表。《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八条规定: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
【例15-7】博美公司为国内设立的一家专门从事外贸自营出口的小企业。博美公司超过70%的营业收入来自对英国的商品出口,其商品销售价格主要受英镑的影响,以英镑计价。博美公司除厂房设施、20%的人工成本在国内以人民币支付外,生产所需原材料、机器设备及80%的人工成本均以英镑在英国采购或以英镑支付。此外,为应付日常货物购销的需要,博美公司所需营运资金大部分来自从银行贷入的英镑。因此,根据记账本位币的选择确定原则,博美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应为英镑。2022年12月31日,博美公司需要将以英镑列示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以人民币列示。博美公司的有关资料如下。
2022年12月31日的即期汇率为1英镑=10.45元人民币,2016年的平均汇率为1英镑=10.42元人民币。
博美公司相关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分别如表15-1、表15-2、表15-3所示。
表15-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博美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 资产 | 期末数(英镑) | 汇率 | 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元)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期末数(英镑) | 汇率 | 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元) |
|---|---|---|---|---|---|---|---|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
| 货币资金 | 400 | 10.45 | 4 180 | 短期借款 | 180 | 10.45 | 1 881 |
| 应收票据 | 100 | 10.45 | 1 045 | 应付账款 | 320 | 10.45 | 3 344 |
| 应收账款 | 200 | 10.45 | 2 090 | 应付职工薪酬 | 200 | 10.45 | 2 090 |
| 存货 | 500 | 10.45 | 5 225 | 应交税费 | 100 | 10.45 | 1 04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 200 | 12 540 | 流动负债合计 | 800 | 8 360 | ||
| 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负债: | ||||||
| 固定资产 | 1 500 | 10.45 | 15 675 | 长期借款 | 350 | 10.45 | 3 675.5 |
| 无形资产 | 300 | 10.45 | 3 135 | 长期应付款 | 250 | 10.45 | 2 612.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 800 | 18 81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00 | 6 270 | ||
| 负债合计 | 1 400 | 14 630 | |||||
|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资本 | 1 000 | 10.45 | 10 450 | ||||
| 盈余公积 | 200 | 10.45 | 2 090 | ||||
| 未分配利润 | 400 | 10.45 | 4 180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 600 | 16 720 | |||||
| 资产合计 | 3 000 | 31 35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3 000 | 31 350 |
表15-2 利润表
编制单位:博美公司 2022年度
| 项目 | 本年累计数(英镑) | 汇率 | 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元) |
|---|---|---|---|
| 一、营业收入 | 1 800 | 10.45 | 18 810 |
| 减:营业成本 | 500 | 10.45 | 5 225 |
| 税金及附加 | 60 | 10.45 | 627 |
| 销售费用 | 120 | 10.45 | 1 254 |
| 管理费用 | 150 | 10.45 | 1 567.5 |
| 财务费用 | 210 | 10.45 | 2 194.5 |
| 二、营业利润 | 760 | 7 942 | |
| 加:营业外收入 | 80 | 10.45 | 836 |
| 减:营业外支出 | 40 | 10.45 | 418 |
| 三、利润总额 | 800 | 8 360 | |
| 减:所得税费用 | 200 | 10.45 | 2 090 |
| 四、净利润 | 600 | 6 270 | |
| 五、每股收益 |
表15-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博美公司 2022年度
| 项目 | 本年累计数(英镑) | 汇率 | 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元)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 200 | 10.45 | 12 54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 | 10.45 | 2 090 |
| 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00 | 10.45 | 9 405 |
| 支付的职工薪酬 | 140 | 10.45 | 1 463 |
| 支付的税费 | 180 | 10.45 | 1 88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 | 10.45 | 62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 | 1 254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 | 10.45 | 5 22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 | 10.45 | 41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0 | 10.45 | 1 045 |
| 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 | 280 | 10.45 | 2 926 |
| 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0 | 10.45 | 3 13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 | 627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 | 10.45 | 3 135 |
| 吸收投资者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0 | 10.45 | 1 254 |
| 偿还借款本金支付的现金 | 240 | 10.45 | 2 508 |
| 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 | 70 | 10.45 | 731.5 |
| 分配利润支付的现金 | 40 | 10.45 | 41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 | 731.5 | |
| 四、现金净增加额 | 250 | 2 612.5 | |
| 加:期初现金余额 | 150 | 10.32 | 1 548 |
| 五、期末现金余额 | 400 | 4 1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