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固定资产

8.1 固定资产的概念和特征

8.1.1 固定资产的概念和特征

固定资产是小企业非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小企业重要的劳动手段,它以实物形态加入生产过程中,可连续参加多个生产周期,但不构成产品实体,其价值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它所生产的产品成本中。固定资产是小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代表着小企业的生产能力,一个小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的规模、质量、先进程度,决定着该小企业产品的质量以及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3个特征。

1. 小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

固定资产是小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像商品是为了对外出售。这一特征是固定资产区别于商品等流动资产的重要标志。需要说明的是,小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也属于固定资产,这不同于大中型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需将其单独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2. 小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期限较长,使用寿命一般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收益期超过1年,能在1年以上的时间里为小企业创造经济利益。这一特征表明固定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随着使用和磨损,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逐渐减少账面价值。因此,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后续计量的重要内容。

3.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

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工业企业所持有的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维修设备等资产,施工企业所持有的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以及地质勘探企业所持有的管材等资产,尽管该类资产具有固定资产的某些特征,如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数量多、单价低,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在实务中,通常确认为存货。

8.1.2 固定资产的分类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种类繁多、规格不一,为加强管理,便于组织会计核算,有必要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根据不同的管理需要和核算要求以及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1. 按经济用途分类

按经济用途分类,固定资产可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等使用的房屋、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按照经济用途分类,可以归类反映和监督小企业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之间,以及生产经营用各类固定资产之间的组成和变化情况,借以考核和分析小企业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促使小企业合理地配备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效用。

2. 综合分类

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等综合分类,可以把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划分为7大类:

  1. ①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 ② 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 ③ 租出固定资产(指在经营租赁方式下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4. ④ 不需用固定资产;
  5. ⑤ 未使用固定资产;
  6. ⑥ 土地(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7. ⑦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8.1.3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符合定义的前提下,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加以确认。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小企业

资产最重要的特征是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小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时,需要判断与该项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小企业。如果与该项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小企业,并同时满足固定资产确认的其他条件,那么,小企业应将其确认为固定资产;否则,不应将其确认为固定资产。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小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必须取得确凿证据,但是,有时需要根据所获得的最新资料,对固定资产的成本进行合理的估计。比如,小企业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需要根据工程预算、工程造价或者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等资料,按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8.2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以取得固定资产发生的全部相关支出作为成本。但是,对于不同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构成不尽相同。小企业取得固定资产的方式主要有5种,分别为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融资租入和盘盈。

为了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应设置固定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成本)。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成本)。本科目应按照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小企业应当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小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

8.2.1 外购固定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等,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1. 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小企业购入(含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包括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例8-1】某小企业2022年9月12日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该设备的购买价款为180 000元,增值税为23 400元,支付运输费2 000元、保险费1 000元,款项全部通过银行存款付清。该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18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3 400  
      贷:银行存款   206 400

2.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成后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例8-2】某小企业2022年9月3日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该设备的购买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为13 000元,支付运输费1 500元,另外支付安装费用2 700元,上述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该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 购入并安装。
      借:在建工程 101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000  
          贷:银行存款   114 500
  2. 支付安装费。
      借:在建工程 2 700  
          贷:银行存款   2 700
  3. 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104 200  
          贷:在建工程   104 200

8.2.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有些是直接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购买的,而有些则是小企业自己建造的,如小企业自己建造的厂房、办公楼、机器、设备等。与外购固定资产不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对于小企业来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确定相对较为复杂。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构成,包括建造固定资产所需的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管理费、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等等。只要是固定资产竣工决算之前所发生的,为建造固定资产所必需的、与固定资产的形成具有直接关系的支出,都应作为固定资产成本的组成部分。此外,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实施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两种。

1. 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小企业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意味着小企业自行组织工程物资采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从事工程施工。自营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在建工程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应当按照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科目余额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例8-3】2022年9月5日,甲公司自建办公楼,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500 000元,支付的增值税为65 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一批,实际成本为80 000元,税务部门确定的计税价格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工程人员应计工资100 000元,支付的其他费用30 000元。当年,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决算。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 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 000  
          贷:银行存款   565 000
  2. 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500 000  
          贷:工程物资   500 000
  3. 工程领用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时。
      借:在建工程 80 000  
          贷:库存商品   80 000
  4. 分配工程人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 1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 000
  5. 支付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3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6. 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 500 000 + 80 000 + 100 000 + 30 000 = 710 000(元)
      借:固定资产 710 000  
          贷:在建工程   710 000

2. 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在出包方式下,小企业通过招标方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建造承包商,由建造承包商(即施工企业)组织工程项目施工。小企业要与建造承包商签订建造合同,小企业是建造合同的甲方,负责筹集资金和组织管理工程建设,通常称为建设单位,建造承包商是建造合同的乙方,负责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

小企业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发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以及需分摊计入各固定资产价值的待摊支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由建造承包商核算。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是构成在建工程成本的重要内容,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和工程进度定期与建造承包商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结算的工程价款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和负荷联合试车费等。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在出包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是企业与建造承包商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科目,企业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应按合理估计的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在建工程—安装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预付账款等科目。工程完成时,按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将需安装设备运抵现场安装时,借记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发生的待摊支出,借记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长期借款等科目。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首先计算分配待摊支出,待摊支出的分配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待摊支出分配率 = 累计发生的待摊支出 ( 建筑工程支出 + 安装工程支出 + 在安装设备支出 ) × 100 %
××工程应分配的待摊支出 = ( 建筑工程支出 + 安装工程支出 + 在安装设备支出 ) × 待摊支出分配率

其次,计算确定已完工的固定资产成本。

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成本 = 建筑工程支出 + 应分摊的待摊支出
需要安装设备的成本 = 设备成本 + 为设备安装发生的基础、支座等建筑工程支出 + 安装工程支出 + 应分摊的待摊支出

最后,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在建工程—安装工程 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等科目。

8.2.3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

投资者既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并且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其中,实物可能构成接受投资方的固定资产。因此,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其成本。如果涉及相关税费,还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取得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科目。

8.2.4 盘盈固定资产

盘盈的固定资产,是指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由于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时限较长,对于管理规范的小企业而言,盘盈固定资产的情况应当比较少见。一旦发现盘盈固定资产,应当立即补登会计账簿。由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往往在小企业以前的会计账簿上没有记载或者记载的相关资料不全等,无法有效确定其历史成本,所以盘盈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者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确定,相当于采用重置成本计量。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8.3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8.3.1 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的一个重要属性就是使用期限长,其经济利益的流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次性实现其效益的,也就是说固定资产的成本是逐期分摊、逐步转移到它所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劳务中去的。因此,固定资产需要按期计提折旧,以确定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1. 折旧的定义

小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影响折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固定资产原价,是指固定资产的成本。
  2. 预计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小企业从该项固定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这里,所谓资产性质,主要是指固定资产属于房屋、建筑物,还是生产用机器设备等。所谓使用情况,主要考虑下列因素:该项资产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该项资产预计有形损耗,如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该项资产预计无形损耗,如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该项资产使用的限制。

    《企业所得税法》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角度出发,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做了最基本的强制规定,即明确了各类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具体会计处理时,一方面为了保证相关会计信息的质量,避免因过分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可能导致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虚高,另一方面为了便于小企业实务操作,减轻纳税调整负担,小企业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估计的前提下,可以直接采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折旧最低年限作为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3.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小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合理的估计,并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一贯应用。

2.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小企业的所有固定资产均应计提折旧,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2. 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3.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计提折旧,同时考虑到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小企业会计准则》也给予了小企业选择折旧方法的权利: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

  1. 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 ( 1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月折旧率

    【例8-4】乙公司拥有一幢办公楼,原价为1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4 000元,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乙公司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 = (1 000 000 − 4 000) ÷ 20 = 49 800(元)

    每月应计提的折旧额 = 49 800 ÷ 12 = 4 150(元)

  2. 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 100 %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12
    月折旧额 = ( 固定资产原价 累计折旧 ) × 月折旧率

    【例8-5】乙公司拥有一台管理用设备,原价为3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 2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乙公司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 = 2 ÷ 5 × 100% = 40%

    第1年应计提的折旧额 = 300 000 × 40% = 120 000(元)

    第2年应计提的折旧额 = (300 000 − 120 000) × 40% = 72 000(元)

    第3年应计提的折旧额 = (180 000 − 72 000) × 40% = 43 200(元)

    从第4年起改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4年、第5年的年折旧额 = (108 000 − 43 200 − 1 200) ÷ 2 = 31 800(元)

  3. 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 100 %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12
    月折旧额 = ( 固定资产原价 预计净残值 ) × 月折旧率

    【例8-6】乙公司拥有一台管理用设备,原价为3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 200元,乙公司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计算的各年折旧额如表8-1所示。

    表8-1   年数总和法下各年折旧额

    单位:元    

    使用年份年折旧额累计折旧额账面净值
    购置时300 000
    第一年99 60099 600200 400
    第二年79 680179 280120 720
    第三年59 760239 04060 960
    第四年39 840278 88021 120
    第五年19 920298 8001 200
    合计298 800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所处环境、使用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其折旧方法、使用寿命或者预计净残值确需变更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 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为了核算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小企业应设置累计折旧科目,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本科目可以进行总分类核算,也可以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需要查明某项固定资产的已计提折旧,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固定资产原价、折旧率和实际使用年数等资料进行计算。

小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借记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例8-7】某小企业2022年5月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情况如下:机器设备计提折旧18 500元,厂房计提折旧21 500元,行政办公楼计提折旧17 000元,销售部门的运输工具计提折旧13 000元。该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制造费用 40 000  
      管理费用 17 000  
      销售费用 13 000  
      贷:累计折旧   70 000

8.3.2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1. 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小企业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重新确定固定资产原价。因固定资产已转入在建工程,因此应停止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原价、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小企业发生的某些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可能涉及替换原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当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这样可以避免将替换部分的成本和被替换部分的成本同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导致固定资产成本被高估。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期间,照提折旧。

【例8-8】某小企业对原有的一项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该项固定资产的建造成本为120 000元,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为50 000元。该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70 000  
      累计折旧 50 000  
      贷:固定资产   120 000

2. 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固定资产磨损、各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局部损坏,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企业将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护。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专设销售机构的,其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8-9】某小企业对现有的一台生产用机器设备进行日常维修护理,用银行存款支付修理费3000元。该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制造费用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8.4 固定资产的处置

8.4.1 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处置固定资产,是指各种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减少的所有情形,主要包括对外出售固定资产,因技术、法律、经济等原因造成报废固定资产以及将固定资产用作对外投资等。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 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于处置状态的固定资产不再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因此不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应予终止确认。

  2.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之一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一项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那么,它就不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应予终止确认。

8.4.2 固定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

小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所转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

小企业因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第二,发生清理费用。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等科目。

第三,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 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科目。

第四,保险赔偿的处理。企业计算或收到的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冲减清理支出,借记其他应收款 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五,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8-10】某小企业处置一台原价为120 000元的机器设备,该机器设备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为75 000元。该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45 000  
      累计折旧 75 000  
      贷:固定资产   120 000

8.5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上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上的核心差异依然是简化实用与精确稳健这一核心思路的延续。在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处置全过程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通过简化判断、统一方法和减少估计,大幅降低了核算复杂度和执行成本。

具体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上,《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更为宽松和简化。《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确认有相对严格的原则性规定,并强调单位价值的重要性。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给出了更具体、更贴近小企业实际的标准,通常设定了相对较低的价值标准,使得更多资产可以被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而非一次性计入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成本核算。

其次,在后续计量中,对折旧的处理是两者最显著的差异之一。

  1. 折旧方法的选择。《企业会计准则》提供了多种折旧方法,如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企业可以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合理选择。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上要求统一采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只有在确需加速折旧或因特殊原因才能采用工作量法,这极大地统一和简化了折旧计算。
  2. 预计净残值和折旧年限的变更。《企业会计准则》将这类变更视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在当期及以后期间按新的估计值计算。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更加简化,一旦确定了预计净残值和折旧年限,就不得随意变更,避免了复杂的估计变更处理。

再次,在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上,资本化与费用化的判断标准不同。对于修理费和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企业会计准则》有严格的区分标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如延长了使用寿命、提升了性能),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的则计入当期损益。这一判断需要专业的会计估计。《小企业会计准则》则采用了“一刀切”的简化处理: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直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而大修理支出,则允许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这种处理方式避免了对是否资本化进行复杂判断。

最后,在资产减值的处理上,逻辑与前述其他资产完全一致。《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必须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且一旦计提不得转回。而《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只有在固定资产实际发生毁损、报废或永久性实质损害时,才将处置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在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上,《小企业会计准则》通过统一折旧方法、固定折旧估计、简化后续支出处理以及不计提减值准备,构建了一套高度简化、易于操作的核算体系,有效防止了小企业因会计判断不当导致的报表扭曲。而《企业会计准则》则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折旧方法、允许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严格执行减值测试,旨在更精确、更动态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经济实质和价值损耗。